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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冤死近20年爱各别腐败子包庇得不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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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导报

2025/3/24 10:22:03

请求尊敬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主持公道:
恳请各大正能量网友网转让真象大白于天下

我是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的潘一梅,2007年4月23日,我丈夫廖永炎和儿子廖建波驾驶浙 CMK792 号两轮摩托车行驶在文成县南田镇至百丈崇镇西段村的长镇线IKM+800M处,与相面而来的刘化宝驾驶的浙KC1136号低速自卸货车相撞,当天的天气恶劣,大雨倾盆,加上大雾和车窗玻璃内侧的水雾,导致视线极差,路面也非常湿滑。肇事者刘化宝在限速20公里的路段上却以40码的速度下坡行驶。他的制动反应迟缓,制动距离过长。更为严重的是,他不仅占据了超过一半的道路宽度(在5.03米宽的道路上,刘化宝占据了2.63米的路面),还与我儿子的摩托车发生了严重碰撞,直接导致我儿子和丈夫当场死亡。这场事故给我全家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和心灵上的痛苦。
然而,事发当天,处理事故的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交警队既没有扣押当事人,也没有处理肇事车辆。直到第二天,我们发现肇事车辆仍然停在肇事者的家中,我们反映了这一情况后才将车辆拖走,肇事者刘化宝撞死2人重大交通事故至今已近20年,没有受过任何处罪,甚至连拘留一天都没有,并一直逍遥法外(由此可见肇事者刘化宝在当地与腐败势力关系不一般)。
导致此种“孙小果”现象的原因如下:
2010年8月11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生效,但刘化宝仍然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肇事者名下拥有一幢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三层半楼房,并已经进行装修。刘化宝为了逃避责任,还试图把房子过户给他儿子。显然刘化宝财产可观,完全有能力履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但是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民法院个别领导却漠视党纪国法。被利益所绑架,徇私舞弊,导致刘化宝有能力履行却拒绝执行。他明知道肇事者有财产有能力执行,但是却拖延至今未执行,涉嫌犯下渎职罪,这种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对法治社会的中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国家执法部门应该依法追究刘化宝的法律责任和个别领导的渎职罪及包庇责任。
我恳请国家有关领导亲自关注这起典型的个别领导违法犯罪案件并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好此案,依法追究肇事者刘化宝的刑事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清除共产党内部的害群之马;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公正,给予在天之灵的受害者家属以及全国人民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相信正义不会永远缺席
特此控诉
此致
控诉人:潘一梅 联系电话:18867721168
身份证号:33032819510605192X
日期:2025年 3月 24 日

国际经贸导报

2025/3/24 10:35:02

务须从头查起让腐败份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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